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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rch 26, 2006

Xie Ping writes yet another hard-hitting article, accusing the entire banking-government nexus of colluding with each other in numerous ways. Always refresing, but does it help his career?

中国金融领域与不良资产有关的十大串谋
谢平
2006年03月24日09:55
  形形色色的串谋行为背后,有“串谋链成本-收益-风险三大定律”

  串谋与勾结是所有的组织和机构中普遍存在的现象。在中国金融领域,不良资产的产生、处置中的串谋现象表现得尤为突出。总体上,这些行为可以概括为十大方面:

  首先,国有商业银行总行、省市分行负责人与党政官员的串谋,可称之为“政治性串谋”。例如,在一些不良资产比例高的省,省级分行行长当上了副省长或者在其退休后,被安排到省人大、政协任职;

  其次,银行各级机构领导成员之间的串谋。如行长与副行长、党委委员之间,甚至发贷、审贷人员之间,互相对他人的违法、违规行为心照不宣、视而不见,甚至合伙作案,如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大案;

  第三,银行工作人员与企业的串谋。如审贷不严、虚假票据等,例如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的高山一案;

  第四,银行与监管人员的串谋。例如监管人员擅自降低监管标准、隐瞒不良资产信息等;

  第五,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、地方政府在不良资产剥离中的串谋。例如故意合同要素缺损、虚假申报贷款数量和质量、借破产兼并逃废债等;

  第六,资产管理公司与不良资产回收机构(相当部分是个人控制的)之间的串谋。例如低估贱卖资产、选择性批发等;

  第七,资产管理公司与欠贷企业之间的串谋。企业与银行在放贷时串谋一次,在回收环节则与资产管理公司又来一次串谋;

  第八,银行、资产管理公司与司法部门的串谋。例如,2003年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法院联手造假核销贷款的案例;

  第九,资产管理公司与拍卖行、评估机构、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串谋;

  第十,资产管理公司与外商之间的串谋。

  形形色色的串谋行为背后有相同的规律,这里不妨称之为“串谋链成本-收益-风险三大定律”。

  定律一:串谋被发现的风险折扣远小于串谋预期获得的收益,串谋收益又小于对应贷款的本息。

  定律二:贷款本息,即不良资产之和,要大于串谋总收益。串谋的总收益是各环节的串谋收益之和,这取决于串谋链的长度和范围。

  定律三:串谋链越长,范围越广,被发现的风险越小,产生的不良资产越多。

  上述串谋行为有其内在缘由:

  其一,激励机制扭曲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。中国的金融机构经营者面临的是双重激励——货币化激励与行政级别激励。一方面,经营者对此无所适从,最终导致相机抉择问题,即银行家经营好银行的预先承诺是不可置信的,他可以通过自身转移来规避市场风险,易地为官;另一方面,两市场间存在交易可能。比如,银行家为了获得政治认可,而不考虑银行资产的盈利性、安全性、流动性,追逐省长项目、市长项目,导致银行业绩恶化,即“政治性串谋”。

  其二,不良资产是一种非标准化的高风险资产,其未来市场价值有很大的不确定性。非标准化的原因又在于不良资产处置中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。因此,串谋有可能获得超额处置价差。

  银行现有的“集体领导班子”体制实际不是防范串谋的机制设计,反而容易形成“内部人控制集团”并产生串谋。相对业绩评价(RPV)机制证明,尽管国家有关部门给银行设定了经营目标,但当银行经营者共同选择增加不良资产时,可以通过一个交互保险的契约(不揭发)以降低委托人(国家)所提供的激励强度,从而避免激烈竞争。为补偿串谋带来的激励强度的扭曲,国家不得不进一步提高激励强度,结果给经营者带来更多串谋收益。

  RPV不可能定理则指出,即使在歧视性的机制中,当委托人给予幸运者较高的激励以诱导他努力工作时,不幸者就有较强的动机增加不良资产。为了减少不幸者增加不良资产动机,委托人不得不减少两者之间的激励强度的差异,搞“大锅饭”。但这样会留给代理人之间以足够的串谋空间。这印证了国有银行旧体制下,产生不良资产的串谋行为具有必然性。

  此外,内部控制薄弱、外部监管不力、串谋行为处罚太轻以及形成社会串谋链条后被惩罚的风险下降等等,也都是出现串谋现象的缘由。

  如何有效建立防范这些串谋行为的机制呢?一是尽快改变激励机制。要针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者建立货币化的激励,改变倚重政治化激励和道德说服的激励机制,特别是割断国有银行分行与地方党政的干部任免关系。二是要实行独立的内部稽核体系,垂直管理。这会在组织内部形成独立的监督者与代理人的利益,有利于防范串谋行为。三是强化外部独立审计。四是加重处罚力度,强制轮岗。五是提高金融机构内控水平、完善IT系统和数据集中程度。六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,特别是涉及不良资产处置的拍卖业的监督管理。(作者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)

  《财经》杂志/总155期

来源:《财经》杂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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